小编今天给大家整理了2024年成都市“贡嘎培优”企业申报条件程序、认定要求,具体详情如下,感兴趣的赶紧来看看吧,有相关需求的企业可以联系小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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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制造业企业“贡嘎培优”行动计划》,实施成都市制造业企业“贡嘎培优”行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认定管理企业是指工商注册和税收解缴均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含川渝高竹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第三条 重点支持成长性好、创新能力强、环境影响小、科技含量高、产出效益好、发展可持续的企业。
第四条 聚焦全市重点产业领域,优选不超过20户企业,建立成都市“贡嘎培优”企业库(含纳入省级“贡嘎培优”企业),其中:绿色化工类企业不超过6户,生物医药、装备制造类企业分别不超过4户,食品饮料、电子信息类企业分别不超过2户,先进材料、轻工服装类企业分别不超过1户。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按照公平、公正、公开、自愿的原则组织开展市级“贡嘎培优”企业认定工作。
第五条 本办法所提出申报条件、认定程序、扶持与管理等举措均针对市级“贡嘎培优”企业(以下简称“培优企业”),已纳入省级“贡嘎培优”企业直接纳入市级培优企业库。县(市、区)、园区可参照执行。
第六条 培优企业认定评估工作原则上在每年3月份进行,每年一次。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七条 申报培优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报企业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连续经营1年及以上,发展战略清晰,有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经营管理团队,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属于全市重点产业领域(装备制造、绿色化工、生物医药、电子信息、先进材料、食品饮料、轻工服装)的企业。
(二)申报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达到5亿元(绿色化工类企业达到10亿元),到2025年预计营业收入至少实现翻倍或达到50亿元的企业。
(三)申报企业上一年度研发经费支出占比(占营业收入比重)超过全市同类规上工业企业平均水平,到2025年预计研发经费支出金额至少实现翻倍(绿色化工、生物医药类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比超过1.5%,装备制造、先进材料、电子信息类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比超过1.2%,食品饮料、轻工服装类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比超过1%)的企业。
(四)申报企业原则上要有明晰的市场拓展、投融资或兼并重组计划。
(五)申报企业近3年以来没有发生重特大环境、安全生产、质量等事故(事件)。
第八条 对暂时不符合(二)(三)项,但所建项目在2025年前投产,预计在2025年绿色化工类企业营业收入达到20亿元及以上,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先进材料、食品饮料、轻工服装、电子信息类企业营业收入达到10亿元及以上的,且满足研发经费支出等申报条件的新建企业,可适当放宽条件。
第三章 认定程序
第九条 企业本着自愿申报的原则,按照申报要求,向所在县(市、区)、园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供申报资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条 各县(市、区)、园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企业出具推荐意见,报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第十一条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对县(市、区)、园区初审上报的企业申报资料,组织专家评审、现场核查,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提出拟认定培优企业名单,在成都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第十二条 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政府审定并发布培优企业名单。
第四章 扶持与管理
第十三条 将培优企业纳入市级重点企业协调服务范畴,全方位精准服务。依法依规在政策扶持、资金安排、要素保障、品牌建设、市场开拓、人才引育、项目支持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第十四条 实施动态管理。市级培优企业经评估目标偏差较大、增长速度偏低、已不具备重点培育条件的,要及时调出市级培优企业库。空缺名额按照以上认定程序开展认定递补。对提供虚假信息,发生环境、安全生产、质量等重特大事故(事件),以及大额债务违约、大规模欠薪、严重失信等行为且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企业,直接取消其培优企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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