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咸宁市各区县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奖励补贴及申报材料如下,咸宁市的企业单位可以了解一下,有什么疑问的欢迎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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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
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20万元;再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10万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咸宁市通城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对当年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称号的企业,每个奖励10万元。对企业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奖励6万元;对企业被认定为省级以上的高新技术产品,每个奖励1万元。
咸宁市嘉鱼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对当年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咸宁市通山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10万元奖励;对新增的高新技术产品备案登记企业,每家企业一次性奖励5000元。
咸宁市赤壁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被省科技厅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含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10万元(不包括专利奖励)、第三次申报高企获认定不再进行奖励,对非高新技术企业的高新技术产品每个奖励2万元。
咸宁市咸安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对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10万元。认定为高新技术产品备案企业的,每个高新技术产品奖励2万元,最高奖励10万元。
咸宁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政策
鼓励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对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每家10万元奖励
咸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内容
企业申报材料需按样式(详见附件)提供以下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注册登记证件(复印件);
3.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与科技人员名单;
4.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
5.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
6.近三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7.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8.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9.科研项目证明材料;
10.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
11.高新技术产品(服务)证明材料;
12.研究开发组织管理证明材料。
特别注意,申报企业所提供的财务报表不应含下属法人企业的合并报表,其他资料也不含下属法人企业的相关材料。企业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申报材料相关数据应符合逻辑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