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徽省16市各区县大数据企业认定奖励补贴和芜湖、六安、阜阳等大数据企业申报通知

张梦 / 2024-05-08 08:55:00
浏览 642 分享 分享

近日,安徽省大数据企业开始组织认定申报了,省内部分地市芜湖市、六安市、阜阳市等也在组织市级的大数据企业申报。小编查询了相关政策文件,汇总整理了安徽省16市各区县大数据企业认定奖励补贴政策和安徽省、芜湖市、六安市、阜阳市的大数据企业申报通知。安徽省各市(合肥市、阜阳市、淮南市、宣城市、马鞍山市、铜陵市、亳州市、宿州市、安庆市、池州市、淮北市、滁州市、芜湖市、蚌埠市、黄山市、六安市)有想要申报大数据企业的,可以咨询小编指导申报。

 

安徽省各地市大数据企业申报免费咨询:19855108130(手机/微信)

 

一、安徽省16市各区县大数据企业补贴政策

合肥市各区县大数据企业认定奖励补贴政策

1、合肥市:对首次认定的省级大数据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2、瑶海区:支持大数据企业认定。对首次认定的市级大数据企业,给予8万元奖励;对复审认定的市级大数据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3、经开区:对首次认定的省级大数据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奖补资金按市拨付资金3:1配套。

 

4、包河区:

①对新认定的市级大数据企业,当年营业收入达到300 万元()-500万元的,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补;当年营业收入 达到500万元以上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补。

②对新认定的省级大数据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 (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按照市级拨付资金3:1配套)

 

5、巢湖经开区:对新认定的省级、市级大数据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5万元奖励(大数据企业奖励与省、市政策不重复享受)

 

6、长丰县:

①认定奖励。对首次认定的市级大数据企业,给予企业管理团队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②贡献奖励。对经市级认定的大数据企业,当年税收达到1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且税收保持正增长的,给予企业管理团队5万元、2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本条款与其他经济贡献指标条款不重复享受。

 

7、肥西县:

①大数据企业落户租金补贴。新注册企业认定为市级及以上大数据企业:给予当年租金30%最高20万元一次性补贴(新迁入的大数据企业参照执行)。

②大数据企业购房补贴。市级及以上大数据企业认定为规上服务业企业,企业购置三层及以上办公、研发、生产经营用房的,给予购房款5%最高100万元一次性补贴。

③大数据企业落户资金奖励。新注册企业认定为市级及以上大数据企业:两年内年营收达3000万元以上,最高给予100万元一次性落户奖励。

④大数据企业认定奖励。首次认定的市级大数据企业,认定申报时营收达1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分别给予5万元、8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营收依据税务部门数据核准;首次认定的省级大数据企业,依据《关于兑现省级大数据企业奖补政策实施细则》(合数〔2022145号)执行,市县按3:1共给予10万元一次奖励。

 

)淮南市各区县大数据企业认定奖励补贴政策

1淮南市:对首次认定的省级大数据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

 

2寿县:对首次认定的省级大数据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6万元。

 

)安庆市各区县大数据企业认定奖励补贴政策

1迎江区:对首次认定的省级大数据企业,给予企业经济运行管理人员一次性奖励10万元。

 

2岳西县:对省级、市级数据资源管理部门首次认定的大数据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5万元奖励。

 

3太湖县:对首次认定的省级大数据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淮北市各区县大数据企业认定奖励补贴政策

1、淮北市:支持大数据企业申请省大数据企业认定和省、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首次认定的省级大数据企业,由市财政和企业所在地财政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2濉溪县:对在我县新注册成立为总部的大数据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本金在 5000 万元及以上、 年营业收入超 5000 万元的, 给予一次性奖补 50 万元。

 

)滁州市各区县大数据企业认定奖励补贴政策

1、滁州市:首次认定的省级大数据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

 

2琅琊区:对首次认定的省级大数据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

 

)宣城市各区县大数据企业认定奖励补贴政策

1、宣城市:推荐申报省级以上大数据企业,对首次认定省级大数据企业的,由受益财政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马鞍山市各区县大数据企业认定奖励补贴政策

1马鞍山市:对首次认定的省级大数据企业给予20 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阜阳市各区县大数据企业认定奖励补贴政策

1、阜阳市:对我市首次认定的省级大数据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铜陵市各区县大数据企业认定奖励补贴政策

1、铜陵市:对首次获得安徽省大数据培育企业认定的,按照省市不重复奖补原则,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奖补资金由市、县(区)财政按5:5比例承担。鼓励经市级认定的大数据企业围绕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开展应用创新,对实施具有创新领先意义且上线运营项目的企业认定为铜陵市数字经济先锋榜企业,对新认定的铜陵市数字经济先锋榜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奖补资金由市、县区财政按5:5比例承担。

 

)亳州市各区县大数据企业认定奖励补贴政策

1高新区:对首次认定的省大数据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十一)宿州市各区县大数据企业认定奖励补贴政策

宿州市:对首次认定的省级大数据企业 ,每家给予 10 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十二)池州市各区县大数据企业认定奖励补贴政策

贵池区:大数据服务类和应用类企业年营业收入达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最高给予企业营业收入1%1.5%2%2.5%3%的奖励,奖励不超过企业当年对地方财政贡献;企业年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支持。对首次申报并被成功认定为安徽省大数据企业的,给予企业10万元奖补。

 

十三)芜湖市各区县大数据企业认定奖励补贴政策

支持大数据产业园建设。本规定所称的大数据产业园是指位于鸠江区中国电信(芜湖)云计算中心的大数据产业园。对大数据产业园新入驻的企业,给予以下政策:

房租奖励。对新入驻的大数据企业,租赁办公用房自用的,按照房屋租赁价格给予三年房租奖励,第一年奖励100%房租、第二年奖励80%房租、第三年奖励50%房租,单个企业年房租奖励Z高不超过30万元。

运营奖励。对新入驻的大数据企业,自企业缴纳税收之日起,对于地方经济贡献量超过50万元以上的由鸠江区按照该企业地方经济贡献量给予5个完整年度运营奖励,即前三年按照地方经济贡献量的100%给予运营奖励,后两年按照地方经济贡献量的50%给予运营奖励

给予首购奖励。对首次采购或首次使用大数据企业自主研发的、具有明确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各类产品(服务),且采购费用1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给予实际采购费用30%奖励,每个企业奖励Z高不超过100万元。

加大融资支持。对大数据企业利用金融机构非政策性贷款的,给予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贴息奖励,年贴息额Z高不超过50万元,期限3年。

支持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对认定为国家级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的企业,给予省奖补资金的20%配套资金支持。对认定为国家级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的企业,给予省奖补资金的20%配套资金支持。对认定为省级首版次软件的企业给予省奖补资金的Z20%配套资金支持。

 对上市公司、全国500强、全球500强或投资在10亿元以上的大数据企业在本市设立独立法人单位参照《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扶持产业发展政策(2019年)的通知》(芜政〔201936号)中《芜湖市重大招商项目“一事一议”实施办法》内容执行。

 

十四)黄山市各区县大数据企业认定奖励补贴政策

黄山市:大数据企业奖补。首次认定的省级大数据企业,由市数据资源主管部门依据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数据业务收入等,择优分别给予前两名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蚌埠市、六安市暂未查询到奖补

 

二、2024年安徽省大数据企业申报通知

 

安徽省大数据企业申报范围

在安徽省内注册成立一年以上,主要从事大数据服务、应用、产品制造等有关数据处理活动且符合《实施细则》第五条和第六条规定的企业,具体包括:

 

1.从事数据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计算、可视化、共享、开放、交易、安全等服务类企业;

 

2.从事工业制造、现代农业、商贸流通、交通运输、金融服务、科技创新、文化旅游、医疗健康、应急管理、气象服务、城市治理、绿色低碳等领域行业数据开发利用,推动数据要素协同优化、复用增效、融合创新的应用类企业;

 

3.从事数据收集、传输、存储、计算、安全等硬件设备以及相关智能化产品研发生产等制造类企业。

 

企业注册地所在市已开展市级大数据企业培育认定的,企业申报时原则上应是市级大数据企业。

 

安徽省大数据企业申报流程

 

1.企业自评。企业应对照《实施细则》进行自评,认为符合条件的,按照《实施细则》及申报材料参考模板(附件2)要求准备线上申报材料。

 

2.线上申报。企业使用法人账号注册、登录“皖事通办”平台(安徽政务服务网),在“安徽省大数据产业生态专区”进行填报,上传相关佐证材料。首次使用“皖事通办”平台的企业,点击首页右上角的【注册】按钮,选择【法人注册】。注册成功后,登录进入安徽省大数据产业生态专区。

 

3.市级初审。各市数据资源局指导或联合县(市、区)数据资源部门对申报企业真实性进行核实。各市数据资源局重点核验企业填报数据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初审未通过的向企业说明原因,初审通过的出具推荐意见并报送省数据资源局。省数据资源局加强对各市数据资源局业务指导和监督,对各市初审情况进行核实。

 

4.专家评审。省数据资源局按照公平公正原则组织专家评审,由专家组提出评审意见。

 

5.审查认定。省数据资源局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对申报企业进行综合审查,结果在省数据资源局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有异议经核查无问题的,由省数据资源局向企业颁发安徽省大数据企业证书。

 

注意事项

 

1.申报时间。系统申报端口开放时间为20245138时,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63024。各市数据资源局于715日前完成初审并将推荐企业意见汇总表(见附件3)报送至省数据资源局标准规范处。

 

2.申报材料。企业申报材料按照附件1、附件2要求准备,并按照申报系统要求填报。

 

3.问题解答。企业申报过程具体业务问题由所在市数据资源局负责解答,技术问题由技术支撑组解答(咨询联系方式见附件4)。省数据资源局对各市数据资源局反馈的问题及时予以解答并进行业务指导。

 

三、2024年六安市大数据企业申报通知

六安市大数据企业申报范围

在六安市内注册成立一年以上,注册地、税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六安市,主要从事大数据应用、服务、制造类、资源类、衍生类等有关数据处理活动且符合《办法》第五条和第六条规定的企业,具体包括:

 

1.从事数据采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计算、可视化、共享、开放、交易、运维、安全及提供大数据咨询、培训、分析解决方案等服务类企业。

 

2.从事工业大数据、农业及水利大数据、金融大数据、教育大数据、医疗大数据、交通大数据、物流大数据、应急管理大数据、公安大数据、电力大数据、信用大数据、就业大数据、社保大数据、城市安全大数据、时空大数据、地理信息大数据等应用类企业;

 

3.从事数据收集、传输、存储、计算、安全等硬件设备以及相关智能化产品研发生产等制造类企业。

 

4.自身掌握大量数据并进行处理产生价值,同时运用在企业内外部生产经营管理的资源类企业;

 

5.企业重视信息化建设,通过项目建设和购买服务,推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生产经营融合发展,并取得良好经济效益的衍生类企业。

 

六安市大数据企业申报流程

 

1.企业申报。企业对照《办法》进行自评,认为符合条件的,按照附件1、附件2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县区数据资源管理部门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2.县区初审。各县区数据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重点查看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指导企业完善申报材料。对于审核通过的,出具初审意见书并将企业申报材料提交市数管局进行复审;对于审核未通过的,向企业说明原因并出具审核不通过意见。

 

3.专家评审。市数管局组织成立专家组,对企业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由专家组提出审核意见,对于达到认定标准的企业给予推荐,对于审核未通过的出具审核不通过意见。

 

4.审查认定。市数管局结合专家组意见,对申请企业进行综合审查认定,提出初步认定名单并在市数管局门户网上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有异议经核查无问题的,按程序颁发六安市大数据企业证书。公示有异议且经查证属实的,不允认定为六安市大数据企业。

 

注意事项

 

1.申报时间。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5924,各县区数据资源管理部门完成初审时间为2024515日。各县区数据资源管理部门应广泛动员辖区内企业积极申报市大数据企业,及时完成初审并将推荐企业名单(附件3)报送市数管局。

 

2.申报材料。企业申报材料按照附件1、附件2要求准备,并按照申报要求进行填报。此次申报同时兼顾安徽省大数据企业认定工作,如有企业符合《安徽省大数据企业培育认定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可按照省级大数据企业认定标准准备申报材料。

 

3.问题解答。企业申报过程具体业务问题由所在县区数据资源主管部门负责解答,市数管局对各县区数据资源主管部门反馈的问题及时予以解答并进行业务指导。

 

有关要求

 

1.已经认定为市级大数据企业的,不在本次申报范围内。各县区数据资源管理部门要组织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逾期不再受理。各地要严格按要求组织初审,对未认真履行初审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市数管局将视情予以通报处理。

 

2.企业在申报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上报虚假数据、信息、材料等。

 

3.组织和参与认定的工作人员应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接触的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4.六安市大数据企业认定坚持企业自愿原则,不收取任何费用,市数管局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相关培训、咨询和其它辅助工作。各级部门和工作人员不得变相收取费用,确保认定工作廉洁、规范、公正。

 

5.各县区数据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相关企业的培育,对暂时达不到市大数据企业申报条件的企业,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其培育指导并及时做好政策解释,对经认定的市大数据企业要按照规定兑现有关培育扶持政策,促进企业不断做大做强。

 

四、2024年芜湖市大数据企业申报通知

 

芜湖市大数据企业申报范围

1.在芜湖市内注册成立一年以上,依法纳税,具备固定经营场所,依法诚信经营,无不良记录。

2.企业经营范围属于《实施细则》规定的三种类型之一,且满足《实施细则》规定的申报条件。

 

芜湖市大数据企业申报程序

此次大数据企业认定工作采取线上申报的模式组织。企业对照《实施细则》,认为符合条件的,按照《芜湖市大数据企业认定申请审批指南》申请流程(详见附件),在安徽政务服务网芜湖分厅办理。由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初审,初审合格的提交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经信局联合审查。

 

芜湖市大数据企业申报时间

即日起开始线上申报工作,截止时间为621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2024年阜阳市大数据企业申报通知

(一)经营范围

 

申请认定的企业应当从事以下生产经营活动:

 

1.从事数据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计算、可视化、共享、开放、交易、安全等服务类企业;

 

2.从事工业大数据、农业及水利大数据、金融大数据、商业大数据、教育大数据、医疗大数据、交通大数据、物流大数据、应急大数据、公安大数据、电力大数据、信用大数据、就业大数据、社保大数据、城市安全大数据、时空大数据、地理信息大数据等应用类企业;

 

3.从事数据收集、传输、存储、计算、安全等硬件设备以及相关智能化产品研发生产等制造类企业。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的大数据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注册地在阜阳市,且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含)以上;

 

2.企业具备从事大数据相关业务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以及与所提供服务相关的人才、技术支撑;

 

3.企业诚信经营,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高管不存在重大行政处罚、严重失信等记录,综合信用查询中无不良记录;

 

4.企业依法合规开发利用数据,无违反数据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行为;

 

5.企业上一会计年度数据相关业务收入占企业上一会计年度营收比例不低于30%;

 

6.企业自有缴纳社保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3名,且社保缴纳年限满一年(含)以上。

 

申报流程

 

1.企业自评。企业应对照《实施细则》进行自评,符合条件的,按照《阜阳市大数据企业认定申报书(参考模板)》(附件2)准备申报材料。

 

2.线上申报。企业使用法人账号注册、登录阜阳市“免申即享”平台,在“限时即享”模块选择“阜阳市大数据企业认定”进行填报,按照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申报材料。首次使用平台的企业,点击首页右上角的【注册】按钮,选择【法人注册】。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

 

3.县级初审。各县(市、区)数据资源局负责初审,对企业申报资质或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存在问题的,予以退回并指导企业补充完善。对于初审未通过企业,应说明原因。对于初审通过的,应统一出具初审推荐意见汇总表(附件3)并报送至市数据资源局。

 

4.专家评审。市数据资源局按照公平公正原则组织专家评审,由专家组提出评审意见。

 

5.审查认定。市数据资源局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对申报企业进行综合审查,结果在阜阳市数据资源局官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公示有异议经核查无问题的企业,认定为“阜阳市大数据企业”。

 

注意事项

1.线上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24419日至517,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申报,逾期不予受理。各(市、区)数据资源局于527日前完成初审并将初审推荐意见汇总表(附件3)报送至市数据资源局。

 

2.大数据企业认定工作全程线上开展,企业申报材料按照附件2要求准备,并按照申报系统要求提交材料(按照系统提示命名),无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3.企业填报数据和提交材料应保证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其大数据企业资质,情节严重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4.各县(市、区)数据资源局工作人员应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接触的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不得泄露、出售或非法向他人提供。

 

5.阜阳市大数据企业认定坚持企业自愿原则,不收取任何费用,阜阳市数据资源局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相关培训、咨询和其它辅助工作。各级部门和工作人员不得变相收取费用,确保培育认定工作廉洁、规范、公正。

 

6.根据《安徽省大数据企业培育认定实施细则(试行)》《阜阳市大数据企业培育认定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申报安徽省大数据企业,原则上应取得市级大数据企业证书。

 

7.企业申报过程具体业务问题请咨询所在县(市、区)数据资源局,申报系统技术问题请咨询技术人员。

 

安徽省各地市大数据企业申报免费咨询:19855108130(手机/微信)

 

卧涛集团,2012年成立,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如公司注册、代理记账、专利申请、软著登记、商标注册、财税筹划、股权设计、项目申报、高企认定、可研报告、商业计划书、科技成果评价、百度首页排名推广、抖音运营等一站式服务,在安徽、江苏、湖北、湖南、四川、陕西等地都有公司,10多年成功服务上万家企业,在业内拥有良好口碑。

 

推荐资讯
第四批非遗传承人申报咨询!六安舒城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条件、材料、流程全解析!
第四批非遗传承人申报咨询!六安舒城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条件、材料、流程全解析!
2025-07-11 10:41:00 点击查看
安徽省企业外贸增长奖励政策!碳足迹认证、 国际产品认证、出口信用保险、小微外贸融资担保补贴!
安徽省企业外贸增长奖励政策!碳足迹认证、 国际产品认证、出口信用保险、小微外贸融资担保补贴!
2025-06-20 09:21:00 点击查看
安徽省16市企业申报指南:工信领域47项资质荣誉(单项冠军/小巨人/智能工厂等)政策条件奖励汇编
安徽省16市企业申报指南:工信领域47项资质荣誉(单项冠军/小巨人/智能工厂等)政策条件奖励汇编
2025-06-20 09:08:00 点击查看
服务型制造集聚区!安徽省省级服务型制造集聚区申报条件、程序、材料
服务型制造集聚区!安徽省省级服务型制造集聚区申报条件、程序、材料
2025-06-17 09:52:00 点击查看
助残就业,帮企业节省成本!安徽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条件、时间、征缴金额
助残就业,帮企业节省成本!安徽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条件、时间、征缴金额
2025-06-16 11:14:00 点击查看
标准级&卓越级!安徽省标准级、卓越级科技型企业孵化器认定条件、申报程序、 绩效评价结果
标准级&卓越级!安徽省标准级、卓越级科技型企业孵化器认定条件、申报程序、 绩效评价结果
2025-06-16 10:55:00 点击查看
版权所有© 卧涛科技有限公司 皖ICP备13016955号-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