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家岗区惠企政策!伍家岗区规上企业、孵化器、高企、特色商业街区、首店奖励补贴政策整理如下,需要申报的伍家岗区企业可随时咨询小编:
伍家岗区惠企政策申报免费咨询:15855157003(微信同号)
奖励内容较多 查找想了解的奖励可按 Ctrl+F 然后输入关键词即可
第一大类:区域经济发展贡献奖共3个小项。主要对市场主体在税收方面的贡献予以奖励,并对总部企业高管予以个税扶持。主要包括对区级实得财力首次达到300万元至2亿元共6个等次分别奖励30至700万元;对认定为总部企业的连续3年对高层管理人员按其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区级实得财力的100%给予奖励;区级实得财力排名前10且实现纳税正增长的企业,按区级实得财力的1%给予奖励。
第二大类:高质量产业发展奖共涉及“四上”企业招引培育奖、先进制造业发展奖、现代服务业发展奖、商贸高质量发展奖、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奖、文旅产业发展奖、金融业高质量发展奖、品牌质量创建奖等8类共56个小项。
第1类主要聚焦当前着力推进的“四上培育”工作,主要对市场主体培育进规进限予以奖补和金融贷款贴息。主要包括对年度新增入统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限额以上商贸企业、资质以上建筑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5万元、5万元和5万元;对拟培育“四上”企业名录库内市场主体首次贷款给予1%贴息政策。
第2类主要聚焦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主要对相关市场主体完成工业产值和科技创新方面成果予以奖补。主要包括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年度增速排名前10名的企业一次性奖励;鼓励企业申报市级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对符合相关文件精神的企业,按市级奖励政策落实区级配套奖励;对新认定的各类国家级、省级孵化器的申报主体给予相应奖励;对企业独立或牵头组建新获批认定的国家级创新中心(含实验室及各类创新中心、技术中心)、企业独立或牵头组建的湖北实验室、认定的省级研究院以及企校联合创新中心绩效评价中被国家和省级科技部门评为优秀的企业,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3万元和2万元;对独立或牵头承担国家、省重大科技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企业,按年度项目到位科技专项资金额的10%给予奖励;对新获批、获得优秀等次的国家、省级示范转移机构,分别奖励5至20万元奖励;对首次获得或重新申报并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至10万元奖励。
第3类主要聚焦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主要对相关市场主体在服务业营业收入、制造业主辅分离、交通运输和物流周转量、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引进等方面予以奖补。主要包括对进规后次年营业收入增幅达到20%(含)以上的,再给予奖励5万元;对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年度营业收入排名前20名,一次性奖励2万元;对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超过0.5亿元、1亿元、3亿元、5亿元的,分别一次性奖励5万元、10万元、30万元、50万元;对制造业企业开展“主辅分离”并纳入统计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年揽件量达到50万件、100万件、150万件、200万件、500万件、1000万件的快递企业,分别奖励1万元、2万元、3万元、5万元、10万元、20万元的奖励;对年度公路货物周转量同比增速达到20%的规上公路货运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纳入统计符合条件的网络货运平台企业,按照市级奖励政策落实配套奖励;对新落户本辖区内的世界500强企业中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总部、地区总部、全国百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总部或其研发中心,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
第4类主要聚焦支持商贸业高质量发展,主要对相关市场主体实现社零额增长、实现集中收营、获评特色街区、完成外贸进出口等方面予以奖补。主要包括对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商贸企业年度营业收入分别排名前5名奖励2万元;对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超过0.5亿元、1亿元、2亿元、3亿元的,分别一次性奖励3万元、6万元、10万元、20万元;对年度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首次突破5000万元且纳入统计的电子商务平台和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评定为国家级、省级特色商业街区的,对申报主体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在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的全国首店、湖北首店、宜昌首店,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对采取集中收银模式新增入统的商业综合体、专业市场年度交易额首次超过3亿元、5亿元、10亿元的,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80万元、100万元,对特色街区采取集中收银模式新增入统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本年度外贸进出口额增量在100万美元以上的外贸企业,按其增量部分每1美元给予0.01元标准奖励;外方股东当年累计实际到资或增资达到50万美元及以上的,按照到资额的1%折合人民币予以奖励。
第5类主要聚焦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主要对相关市场主体晋升建筑资质、完成建筑产值和获评建筑奖项等方面予以奖补。主要包括对辖区建筑施工企业首次晋升为“总承包特级资质”“总承包一级资质”,分别给予奖励50万元、30万元;对年产值超过10亿元、20亿元、50亿元的建筑施工企业分别奖励6万元、10万元、20万元。对辖区的建筑施工企业,承建本辖区内范围内工程项目荣获“鲁班奖”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荣获“国家优质工程奖”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荣获“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荣获“楚天杯”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创建为国家级、省级装配式产业基地的建筑施工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建安企业外地项目回本辖区内缴纳增值税的,按区级实得财力增量部分的30%给予奖励。
第6类主要聚焦加快文旅游购等业态发展,建设区域性消费中心方面予以奖励,重点对高星级酒店建设、高品质民宿打造以及年轻人喜爱的演艺清吧、电子竞技等新兴业态引进予以奖补。主要包括对当年成功创建五星级、四星级的酒店分别一次性奖励500万元、200万元,对新引进达到五星级、四星级标准的酒店,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经区委区政府审核认定后进行奖励;对获评5A、4A级且纳入统计的旅行社,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对获评甲级、乙级、丙级的且纳入统计的旅游民宿,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对新入驻的文娱业态,连续经营6个月以上且正常缴纳增值税,经主管部门认定后,每家奖励1万元;对在本辖区内承办的文化展演、体育赛事、旅游推介活动的企业,且报名参加活动人数超过200人的,按照国家级、省级分别一次性奖励5万元、2万元;对年度营业收入达到3000万元,且增加值贡献率在全区排名前五的规(限)上文化企业,一次性分别奖励2万元。
第7类主要聚焦支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主要对金融机构引进、金融贷款余额增速、企业上市等方面予以奖补。主要包括对新设或新引进的持牌法人金融机构和市级金融分支机构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本辖区内当年新增贷款余额增幅和较年初增幅分别排名前5名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当年在本辖区内发放小微企业贷款增幅排名前五位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一次性奖励2万元;“再担园区贷”贷款余额规模达2000万元及以上的,每一个年度按照新增贷款余额0.2%的标准给予奖励;对选择在主板上市,已完成股份制改造、上市辅导、申报上市材料被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企业成功挂牌上市后再奖励200万元;对选择在“新三板”市场挂牌的,企业已完成股份制改造、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上报申报材料并被正式受理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企业在“新三板”市场正式挂牌后再奖励100万元;对在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交易板”(需股改)挂牌成功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在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技板”挂牌成功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在宜昌市外异地“买壳”上市后,将其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变更迁入伍家岗区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00万元;对从其他场外市场转入“新三板”、从“新三板”转到主板、中小企业版、创业板、科创板上市的企业,可按照补差的方式享受奖励政策,补差后累计最高奖励金额不得超过300万元;为鼓励本辖区内企业加快挂牌上市,对全区首家在主板(含北交所、境外资本市场)、中小企业版、创业板、科创板挂牌上市的企业(已上市企业除外)除享受以上奖励外,按受奖金额的50%另行给予奖励,对第2至第5家上市的企业按受奖金额的20%另行给予奖励。
第8类主要聚焦国家和省级品牌质量创建。主要包括对获得全域旅游示范区、旅游度假区、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旅游休闲街区、湖北旅游名街的,国家级奖励25万元、省级奖励10万元;对新评选认定为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的,国家级奖励20万元、省级奖励10万元,新评选认定为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国家级奖励10万元、省级奖励5万元;支持非遗项目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对世界级、国家级、省级、市级非遗产业化项目,分别一次性奖励30万元、20万元、5万元、1万元;对获得国家和省市设定的文化文艺奖项的市场主体参照《宜昌市宣传文化奖励办法》等奖励标准兑现奖励资金;对生产销售获得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产品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3万元、5万元,对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湖北省长江质量奖、宜昌市三峡质量奖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3万元、1万元,对首次获得认定“湖北精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万元;对获得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
第三大类:楼宇经济发展奖共3个小项。在基本沿用《伍家岗区促进楼宇经济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试行)》基础上,对部分条款予以适当修订:将原有“对年纳税总额达到1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另按不高于其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同比新增部分2%给予奖励”修改为“对年度区级实得财力达到5万元(含)以上的企业,按不高于其新增区级实得财力的10%给予奖励”。
第四大类:数字经济发展奖共5个小项。主要对相关市场主体开展数字经济智能应用场景建设、研发投入、产业促进活动和支持数字经济园区发展和聚集等方面予以奖补。
三、其他特别说明事项
1.享受奖励企业在5年内迁出伍家岗区的(从企业获得最后一笔奖励资金到账之日起计算),应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督促市场主体全额退还奖金。
2.对未纳入本办法,但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产生较大影响或做出重大贡献的特殊事项,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由区委区政府研究后另行给予奖励。
3.企业出现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环保问题、社会稳定问题、重大质量事故、相关信息弄虚作假或偷税漏税等其他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一经发现,取消企业及个人当年奖励资格。
卧涛集团,自2012年成立以来,已发展成为一家业务广泛的综合性企业服务机构,总部位于安徽,并在湖北、江苏、湖南、四川、陕西等地设有分公司。集团专注于抖音短视频与网站关键词的推广,项目申报,工商财税咨询,股权设计,软件开发,可研报告与商业计划书编制,以及专利、商标、版权和软著的申请与代理。卧涛集团凭借专业的团队、丰富的经验及优质的服务,赢得了客户的广泛赞誉。展望未来,卧涛集团将继续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提供高效、全面的服务,助力企业实现持续发展。15855157003 为您解疑答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