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区软著申请方式、使用方式等内容如下,江汉区的朋友们可以了解一下,有什么疑问的地方欢迎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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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范围:工商财税、股权设计、专利商标版权软著、项目申报、软件开发、各类标准制定(参编)、审计报告、可研报告、商业计划书、科技成果评价、资质认证等企业服务平台)
一、软件著作权是什么?
(一)软件著作权的概念软件著作权全称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指软件著作权人对计算机软件作品享有的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软件著作权通常又被简称为计算机软著或者软著。
(二)软件著作权人的概念软件著作权人,是指对软件享有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常,软件的开发者是软件著作权人,开发者包括组织与个人。
(三)软件著作权的对象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针对的对象客体是计算机软件,包括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
(四)软件著作权的权利内容根据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规定,软件著作权人享有下列各项权利: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翻译权以及其他权利。
二、软件著作权如何取得?
(一)权利的取得方式
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办理登记。软件登记机构发放的登记证明文件是登记事项的初步证明。
(二)权利的归属原则
1.一般归属原则
一般情况下,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2.委托开发的软件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无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未作明确约定的,其著作权由受托人享有。3.因职务开发的软件个人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任职期间所开发的软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软件著作权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1)针对本职工作中明确指定的开发目标所开发的软件;(2)开发的软件是从事本职工作活动所预见的结果或者自然的结果;(3)主要使用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金、专用设备、未公开的专门信息等物质技术条件所开发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软件。4.合作开发的软件著作权的归属由合作开发者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无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未作明确约定,合作开发的软件可以分割使用的,开发者对各自开发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不能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开发者共同享有。
(三)权利的保护期
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个人的软著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著保护期为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三、软件著作权如何使用?
(一)软著可以许可使用
软著许可使用是指软件著作权人授权他人在一定时间、一定范围内按照约定的方式使用计算机软件。根据许可程度的不同,许可使用可分为独占许可使用、排他许可使用和普通许可使用。1.独占许可使用是指除被许可人之外,包括软件著作权人本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人均不能在约定的时间、范围和特定方式使用该计算机软件。2.排他许可使用是指软件著作权人仍然可以同样的条件继续使用该计算机软件,但不得再许可第三人进行同样的使用。3.普通许可使用是指软件著作权人可以自行以同样的方式使用,也可以许可他人进行同样的使用。
(二)软著可以转让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将其享有的软件著作财产权的一项、几项或全部转让给他人。受让人可以取得该软件著作权中的一项、几项或全部财产权。
(三)软著可以质押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一种具有财产属性的权利,可以作为质押的对象。以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进行出质的,可以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向国家版权局进行质权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