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位补助!武汉市名优创新产品推广资金申报条件、使用流程

孙玉慧 / 2023-09-27 14: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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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整理武汉市名优创新产品推广资金申报条件、使用流程等内容,武汉市的企业单位可以了解一下,有什么疑问的地方欢迎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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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进一步规范全市名优创新产品推广资金(以下简称“名优推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帮助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提升武汉名优创新产品知名度,根据《中共武汉市委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武发[2018]22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名优推广资金是指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用于帮助企业拓展市场举办、组织参加的展会、会议及重大产业链招商活动的资金,列入支持武汉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

第三条 名优推广资金的使用遵循市级统筹,公开公正,突出重点,注重绩效的原则。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举办和组织参加的相关展会,每年根据市财政预算安排,择期发布年度组织参展计划,主要用于场馆(展位) 租赁、展台搭建、宣传推广、会务服务、企业参展补助等。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举办重大产业链招商引资活动。主要用于场地租赁、会场布置、宣传推广、会务服务等。

第三章 企业参展补助资金适用对象及标准第六条 享受参展补助的企业为工商注册地在武汉市的企业。

第七条 企业参展补助标准:

(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举办的相关展会,给予每家企业全额支付展馆租赁费,同时,申请标准展位的按每个展位 2000 元予以补助;申请特装展位的按每个展位 4000 元予以补助。

(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参加在国内举办的相关展会,每家企业按每个标准展位 3000 元予以补助。

(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参加在国外举办的相关展会给予全额支付展位租赁费,并按每个标准展位 2000 元予以补助各区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配套支持。

第四章资金使用流程

第八条 企业参展补助资金申报审批流程:

(一)企业申报。展会结束后,企业按照要求登录《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与服务平台》进行申报;(二)初审。区经信部门对辖区内企业申报情况进行初审;(三)复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对企业申报情况进行复审;(四)公示。复审合格后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审议。公示无异议后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办公会审议,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会审议;

(六)资金拨付。审议通过后,按资金拨付程序进行拨付。

第九条 资金使用根据项目具体金额,按照政府购买服务要求和程序确定供应商,并按相关程序进行资金拨付。

第五章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第十条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要加强对名优推广资金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并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和审计。第十一条 市区经信部门及相关企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本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第十二条 各用款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本办法,不得截留、挪用,做到专款专用,使用合法、合规,并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和审计。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21年9月1日实施,有效期5年2021年7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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