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合肥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合肥市“无废农场”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和生产方式的转型升级,决定开展2023年合肥市“无废农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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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对象
实际在巢湖市从事农业生产,坚持绿色低碳发展理念的经营主体(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公司等)。
二、申报时间
2023年9月18日-9月22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要求
镇街组织宣传。申报主体对照《合肥市“无废细胞”评估申报表》(附件1)填写信息,提供《合肥市“无废农场”建设评估指标(试行)》佐证材料,在申报时间截止前由镇街统一送至市农业农村局。
四、县级初评
市农业农村局于9月26日前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主体申报材料进行初评。9月底前将相关材料报至合肥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