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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实施目的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会议工作精神,以全面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以特色果业提质增效为目的,因地制宜,重点支持符合用地要求的高质高效果园设施建设。
二、申报企业条件
(一)经依法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果农均可组织申报。
(二)申报主体主要从事果业工作的单位,有一定的技术力量,经营状况良好。
(三)申报主体应当有比较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及财务管理制度。
三、支持标准及支持内容
支持符合用地要求的果业园区基地建设2个,全部由市级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共计50万元。
支持“首位果业+特色”高质高效发展,产业矩阵、产业能级提升、产业链发展,开展有机栽培、避雨栽培、促成栽培等新模式的果业设施建设,以桃、樱桃时令水果为主的水肥一体化、高接换头、架型改造、土壤有机质提升、设备购置更新换代等为核心的基础设施建设;支持高质高效示范园、标准果业、观光果园功能拓展,美丽果园、智慧果园、保供基地、田间预冷库建设。通知项目实施促进果业高质量发展、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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