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今天给大家整理了2023年广安市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申报条件、补助标准、材料要求,具体详情如下,感兴趣的赶紧来看看吧!有相关需求的企业可以联系小编咨询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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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条件
(一)广安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近两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近两年内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等级未被评定为“环保警示企业”或“环保不良企业”(未纳入环境信用评价的企业,近两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且有研发投入的企业。
(二)申请研发投入后补助的企业必须是“2022年度按规定在汇算清缴期内申报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且2022年度研发投入费用总额超过50万元(含)”的企业,财政投入资金不计算在内。
二、计算依据和补助标准
以企业2022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向税务部门申报,经税务部门后续管理确定的享受税前加计扣除的研发投入费用总额作为补助计算依据。原则上高新技术企业补助标准为研发投入费用总额的4%,科技型中小企业为研发投入费用总额的3.5%,其他企业为研发投入费用总额的3%,单个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同时,补助标准可以根据2023年财政预算支出情况适时进行调整,申报研发投入补助的同类型企业享受相同的补助标准。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2022年处于有效期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标准:2022年通过科技部备案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三、申报材料
申报研发投入后补助的企业应提供以下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广安市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申请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主表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附表;
(三)研发项目立项书;
(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属于研发投入统计范围内的规模以上企业,提供《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和《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规模以下企业和不属于研发投入统计范围内的规模以上企业,需提供“未向统计部门报送研发活动数据的情况说明”;
(六)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网页截屏;
(七)研发成果。(若项目实施已经形成了新品种、专利、成果鉴定等成果一并提交)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印章。
四、工作要求
(一)推荐单位要对企业申报材料严格把关,会同同级统计、税务、财政部门进行审核,并会签后报送。
(二)申报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区分正常的生产成本费用支出和研发费用支出,对弄虚作假套取、骗取奖补资金的,依法予以追回,并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进行处理,按规定列入企业信用记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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