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安市组织开展第四批陕西省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和第一批复核工作的通知

叶嘉佳 / 2023-09-18 13: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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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陕西省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和第一批复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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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制造业设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计划(2019-2022年)》(工信部联产业〔2019〕218号),积极发挥工业设计的创新引领作用,引导和推动我市工业产业创新发展,培育形成一批具有示范带动力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提升工业设计创新质量。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陕西省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和第一批复核工作的通知》(陕工信发〔2023〕259号)有关要求,将组织开展第四批陕西省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同时对第一批认定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进行复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四批陕西省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

(一)申报条件。申报单位应符合《陕西省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陕工信发〔2020〕2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重视工业设计发展,具备良好的工业设计创新能力。工业设计中心组织体系完善、机制健全、管理科学、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

(二)认定程序。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组织申报工作,并负责对辖区内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报市工信局,市工信局汇总审核后报省工信厅,省工信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公示,择优确定第四批陕西省工业设计中心名单,并发文公布。

(三)材料要求。申报材料应符合《管理办法》要求,并根据《陕西省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见附件1、附件2)认真填写,并加封面、目录,按单位主体单独装订。

二、第一批陕西省工业设计中心复核

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复核对象为第一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名单详见附件3)。高新区、航空基地、经开区、雁塔区、未央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通知辖区内陕西省工业设计中心填写《陕西省工业设计中心复核表》(见附件4),审核后报市工信局,市工信局填写评价意见后报省工信厅,省工信厅复核后发文公布复核结果。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开展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和复核工作是引导企业重视设计创新,引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做好宣传动员,组织好申报和复核的初审工作。

(二)严格审核。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严格对照工作要求,做好申报推荐和复核工作;对申报和复核材料严格把关,确保申报和复核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按时报送。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请于2023年10月27日前将申报和复核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电子版一份)报送市工信局(产业政策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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