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陕西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按照年度工作安排,省工信厅决定开展2023年度陕西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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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原则。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认真编制申报材料并向所在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2020年公布的陕西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将于2023年12月31日认定期满,需要进行复审。
二、推荐程序。请各市(区)依据《管理办法》规定和要求,按照逐级推荐的程序开展推荐工作。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应优先推荐服务有质量、运营有特色、产业有导向,能够在当地乃至全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申报单位。为加速提升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县(市、区)覆盖率,各地推荐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应以空白县(市、区)为重点。
三、需复审的陕西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西安大普小微企业创业基地、西安普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陕西智巢电子装配研发产业园、西安印刷包装产业基地中小企业园、西安经发创新装备制造产业园、经开区蒜泥创业创新基地。
四、有关要求。申报单位编制申报资料要条理清晰,内容完整,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经开区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9月18日。申报资料按纸质版A4纸张规格印制,一式5份,电子版包括整本盖章PDF及汇总表w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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