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宝鸡市征集2023年高新区第三批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的通知

叶嘉佳 / 2023-09-13 16: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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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小企业专利转移转化补助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高新区中小微企业。

2.申报条件:具有较为突出的研发潜力、技术优势或专利技术转移转化优势,通过专利许可、转让、作价入股等方式实现专利技术转移转化,专利权变更或许可备案日期为2022年11月至2023年9月之间。

3.政策补助标准:中小微企业承接高校院所,按照专利技术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不超过30%的比例补助;已经完成专利转让或许可备案手续,且涉及专利产品已经实施或准备实施的,同一单位最高补助不超过3万元补助。

4.申报材料:宝鸡高新区企业专利转移转化补助项目申请表(附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专利技术转移合同复印件,资金往来证明,实施专利技术和生产专利产品相关设备购置合同和发票或者检验检测费用票据复印件,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转让备案证明材料,原件查验后当场退还。

二、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按照自愿原则,根据项目申报书提供的规范格式编写项目申报书,并按照文件要求准备证明材料。

2.项目申报材料按照要求报送,项目纸件一式2份(A4装订成册);电子件发邮箱263372593@qq.com,含word和PDF版本,标题命名为“××××(单位简称)宝鸡市高新区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

三、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2023年9月20日-2023年10月15日。

项目申报须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完成,超过时限规定、未按申报程序、不能按要求报送申报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四、相关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资信可靠,在承担财政资助项目或生产经营中无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和不良社会信用记录。项目申报单位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无不良经营行为,具有满足实施项目所需的内部管理制度和保障条件。

2.对项目申报中数据造假、冒充核心专利及相关资质的申报主体,三年内不得申报宝鸡市高新区知识产权相关项目,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3.项目经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受理审核,评审公示后予以拨付相关补助金。

4.已获得过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补助的单位不参予此次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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