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围绕我市八大新兴产业引进集聚更多优秀人才,进一步激发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根据《关于深入推进人才优先发展奋力打造区域性人才强市的实施意见》(池发〔2022〕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就2023年部分重点人才项目集中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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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项目类别
1.第四届市“拔尖人才”
2.第八批市“322”产业创新团队
3.2023年高层次人才薪酬补贴
4.2023年引进高层次人才资助
5.乡村产业创新团队
第四届市“拔尖人才”
一、申报范围
在工业、农业、教育、卫生、宣传文化、旅游等一线工作的科技型和实用型等各类人才。
二、申报条件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在各自领域取得突出成果,在行业专业领域达到领先水平,并为池州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人才均可申报。选拔不受单位性质、人员身份的限制。
三、申报程序
由各单位、学术团体、行业协会、同行专家推荐或个人自荐,申报人员填写《池州市第四届拔尖人才申报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按照行业类别报县(园)区主管部门。申报人归属市直单位的,直接报市直主管部门。
四、享受待遇
三年管理期内享受每人每年6000元津贴、1次免费健康体检,职称聘任上不受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
第八批市“322”产业创新团队
一、申报范围
我市八大新兴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创新团队研发方向要符合我市产业发展需求,研发项目应为未完成技术攻关的新项目,并且有望突破核心技术和产业关键技术,研发后的知识产权在本地应用,对推进我市八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和重大推动作用。一般包括1名团队带头人和2名带头人助理。
三、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市属企事业单位,向市委组织部提出设立申请;县(园)区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向所在地组织部门提出设立申请。设立单位按要求填报《池州市“322”产业创新团队设立申请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
四、享受待遇
三年管理期内每年给予5万元奖补经费,优先推荐申报省“115”产业创新团队。
2023年高层次人才薪酬补贴
一、申报范围
我市八大新兴产业民营企业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1.引进人才需为2022年4月20日-12月31日首次从市外全职引进,首次来池创新创业;
2.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3年以上正式合同,已全职到岗工作;
3.用人单位支付给人才年工资性薪酬超过40万元(含),年工资性薪酬不包括股权分红、人才在市外兼职或其他个人获得的奖励性收入;
4.在池缴纳社保和个税,且无偷漏税等不良记录。
三、申报程序
用人单位负责组织申报,向所在地组织部门提出申请,按要求填报《池州市引进人才简明情况登记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
四、享受待遇
按用人单位实付人才薪酬的一定比例给予引才补贴,其中,年薪40万(含)至100万元的人才,按其年薪的10%给予补贴,年薪100万元(含)以上的人才,按其年薪的20%、最高100万元给予补贴。
2023年引进高层次人才资助
一、申报范围
在池各类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1.人才引进时间为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工作合同,每年在本市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
2.人才层次需为我市人才分类目录D层次及以上。
三、申报程序
用人单位负责组织申报,市属企事业单位向主管部门提出设立申请,县区企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等向所在地的组织部门提出设立申请,按要求填写《池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奖补申报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
四、享受待遇
按每人5万元标准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引才补贴。
乡村产业创新团队
一、申报范围
我市各类乡镇企业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设立单位在推进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等乡村振兴方面具有一定的引领带头作用,承担的在研项目技术一般应相对成熟,具有较高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成果转化价值。
三、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单位向所在地组织部门提出设立申请,按要求填报《池州市乡村产业创新团队登记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一般包括1名团队带头人和2名带头人助理。
四、享受待遇
给予每个团队2万元一次性奖补经费。
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