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关于深入推进 2023 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的通知》(农农〈肥水〉〔2023〕9 号)和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深入推进 2023 年绿色种养循环农 业试点项目的通知(皖农土函〔2023〕507 号)要求,为加快涡阳县2023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商品有机肥推广和应用,提高有机肥施用面积,现就该项目商品有机肥供肥单位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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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遴选条件
1、在涡阳县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
2、供肥企业所生产补贴商品有机肥,必须以我县畜禽养殖废弃物为主要原料;
3、商品有机肥必须取得肥料登记证(在有效期内),生产的商品有机肥质量要达到国家标准,即符合《有机肥料》(NY/T 525-2021)要求;
4、申报供肥企业具有生产有机肥所必需的设备、场地和专业技术能力;
5、申报供肥企业要承诺享受财政补贴的所有商品有机肥产品,在项目有机肥推广中实现最高零售限价,并建立和完善原料采购、供销等台帐;
6、在农业部、省市每年有机肥抽检中,有机肥质量全部合格达标,如有一次不合格,不得申报当年商品有机肥供肥项目。
7、申报供肥企业近两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失信行为;
二、遴选程序:自愿申请,填写申请表,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公示无异议。
三、报名须知:
有意向且具备条件的企业携带营业执照、肥料登记证、法人身份证、申报前6月内有机肥全量质检报告、有机肥生产设备照片、生产车间照片、办公场所照片、粪污收集协议证明等材料进行申报。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8月10日下午17:30分,逾期不予受理。
四、报名地址:涡阳县闸北路与涡曹路交叉口(涡阳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