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合肥经开区专利信息运用能力建设,推进专利信息运用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引领作用,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导航指南》(GB/T39551-2020)和合肥经开区《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等文件精神,我局今年拟选择6-10家单位实施企业专利微导航、专利预警分析、知识产权评议、海外侵权预警分析等项目,优先申报合肥市知识产权项目评选,并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省市区不重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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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对象
(一)资格要求
在经开区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好,具备专利导航项目实施条件(包括专业人才、配套经费等)。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安徽省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及首次申报此项目的企业予以优先考虑。
(二)责任要求
申报主体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申报主体存在虚假申报、骗取专项资金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处理,追回财政资金,三年内取消其申报专项资金的资格,并向社会公示。
二、申报要求和程序
申报单位需将“合肥经开区知识产权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及相关证明材料等以电子邮件(盖章扫描件)和纸件(一式三份)胶装成册报送我局。申报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的,参照《专利导航指南》(GB/T39551-2020)填写。《专利导航指南》参考此链接(https://std.sacinfo.org.cn/gnoc/queryInfo?id=1EA3A2D051D78019343AB70D50AC58D6)
我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依据专家评审意见和工作需要确定并公示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承担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项目进度,原则上于2023年内完成,项目承担单位需要在2023年完成5件发明专利申报。项目完成后我局将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申报单位需与服务机构联合申报,服务机构填写参加单位相关信息并盖章。
三、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请于2023年8月8日至8月15日提交申报材料,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四、验收时间
原则上要求申报单位于2023年内完成项目实施,我局拟于2024年3月底前组织专家验收,具体时间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