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各企业单位了解2023年四川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申报条件、流程要求等内容,下面小编将为大家详细介绍,参考如下,看完之后有任何申报问题,或是想要了解更多政策内容,可以直接致电咨询,政策小编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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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川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内容
遴选一批智能制造优秀场景,以揭榜挂帅方式建设一批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树立一批各行业、各领域的排头兵,推进智能制造高质量发展。详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实施方案》。
二、四川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推荐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在四川省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近三年经济效益较好且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已经承担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任务的主体不再重复申报。
(二)申报主体的智能制造水平应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使用的关键技术装备、工业软件须安全可控,解决方案须无知识产权纠纷。
(三)示范工厂申报主体应当通过四川省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需达到国家标准GB/T39116-2020《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二级及以上或满足相关行业智能制造指导性文件要求。
(四)申报主体愿意主动配合开展现场评估和宣传总结,积极推广典型经验。
(五)申报材料中,示范工厂需详细描写建设场景,重点突出、言简意赅、逻辑严密,能从实施方法、实施要素等方面提供借鉴、引导创新,具有较强的可读性,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内容。每个场景描述控制在3000字以内,可配图说明.
(六)申报主体近三年未发生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特大环境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
三、四川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申报流程
(一)申报主体应通过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线上申报,纸质版材料应与网上填报内容一致。申报材料参考《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和《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任务》编写。申报主体须完成线上申报并对申报内容真实性负责。
(二)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建立会商机制,联合财政、市场监管主管部门对本地区申报项目进行推荐。推荐单位将纸质版申报书、推荐汇总表(Word版+纸质版,纸质版需加盖经济和信息化、发展改革、市场监管主管部门有效公章)分别报送经济和信息化厅(2份)、省发展改革委(1份).其中,电子版资料统一发送至邮箱
(三)各市(州)推荐的智能制造优秀场景和示范工厂申报主体无数量限制。
(四)推荐工作应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优先推荐基础条件好、成长性好、示范性强的项目,并充分考虑行业覆盖面。推荐单位应当加强对最终入选项目的指导和服务,并给予优先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示范工厂培育基础上创建智能制造先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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