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高新技术企业申请的相关条件流程等问题的解答如下,如果有关详细的材料还有不明白的问题可以随时联系我们,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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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优惠:
1. 自认定当年起,企业可持“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及其复印件,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称《税收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称《实施细则》)、《认定办法》和本《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享受税收优惠。
2. 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或不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认定办法》等有关规定条件的企业,不得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3.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内,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在年度汇算清缴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税款。
滁州市: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市财政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对连续认定的企业,每两次通过认定(首次认定的企业从第二次开始计算),市财政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琅琊区:
对新认定为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按照企业绩效情况一次性给予10-20万元奖励;连续2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连续3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天长市:
对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重点火炬计划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奖励。
来安县:
对获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的企业,县财政给予企业一次性2万元奖励。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县财政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再次通过认定的,每认定一次,县财政给予奖励10万元。对新落户我县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经市级初审但最终未获认定的企业,县财政给予企业一次性3万元补助。
定远县:
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县财政一次性给予企业20万元奖励。
两大注意事项:
1、社保:有些初创型企业为了节省费用,往往核心创业人员甚至初创团队的员工都不交社保,将钱省下来用于产品研发、生产、销售。
2、财务:近两年初创型的企业多以技术人才创办为主,这类企业技术方面比较领先,但财务管理方面就相对比较松散。互联网支付技术的发展,导致现在很多企业线上收款,直接进入账户,即使进入公司账户也很少开票。财务账目混乱不但会影响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甚至会因此带来不必要的高额税收和税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