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业看过来了,武汉硚口区针对促进现代商贸业发展实施一系列奖励措施,总部落户奖励、社零额突出贡献奖励、“小进限”、品牌首店奖励、特色商业街区奖励、新零售奖励老字号奖励、企业参展奖励、外贸进出口奖励、打造跨境电商标杆园区奖励,具体奖励情况如下,需要申报欢迎联系专业的项目老师针对企业经营状况分析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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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奖励行业范围
本办法支持的现代商贸业包括: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电子商务、贸易服务(含外贸)等行业,适用于工商、税务或统计关系在硚口,兼具独立法人资格且账务管理制度健全、依法纳税、诚信经营、两年内无行政处罚的企业和机构。
二、武汉硚口区促进现代商贸业发展奖励支持措施
(一)武汉硚口区总部落户奖励
对经市、区总部标准认定为总部企业,且在硚口区注册并纳入限额以上统计的,按其实缴注册资本的2%给予落户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奖励资金分2年兑现。
在本市无自有办公用房的新引进的总部企业,连续3年每年按照租金的50%给予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或者按照每平方米1000元的标准,给予购建自用办公用房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同一企业不能同时享受以上两项办公用房补贴。
(二)武汉硚口区社零额突出贡献奖励
鼓励“限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高质量发展,对年销售(营业)规模和增速达到一定标准的企业,给予适当奖励(行业分类以及年销售情况以统计局报表为准)。
①“限上”批发业企业。年销售规模达到100亿元,且增幅达到8%、10%、15%及以上的,分别给予20万元、25万元、30万元奖励;年销售规模达到50亿元,且增幅达到10%、15%、20%及以上的,分别给予10万、15万、20万元奖励;年销售规模达到20亿元,且增幅达到10%、15%、20%及以上的,分别给予5万、8万、10万元奖励;年销售规模达到10亿元,且增幅达到15%、20%、25%及以上的,分别给予1万、3万、5万元奖励。
②“限上”零售业企业。年销售规模达到100亿元,且增幅达到3%、5%、8%及以上的,分别给予30万、40万、50万元奖励;年销售规模达到50亿元,且增幅达到5%、8%、10%及以上的,分别给予20万元、25万元、30万元奖励;年销售规模达到20亿元,且增幅达到5%、8%、10%及以上的,分别给予10万、15万、20万元奖励;年销售规模达到10亿元,且增幅达到8%、10%、15%及以上的,分别给予5万、8万、10万元奖励;年销售规模达到5亿元,且增幅达到8%、10%、15%及以上的,分别给予1万、3万、5万元奖励。
③“限上”住宿业企业。年营业规模达到1亿元,且增幅达到8%、10%、15%及以上的,分别给予5万、8万、10万元奖励;年营业规模达到0.5亿元,且增幅达到10%、15%、20%及以上的,分别给予1万、3万、5万元奖励。④“限上”餐饮业企业。年营业规模达到10亿元,且增幅达到5%、8%、10%及以上的,分别给予10万、15万、20万元奖励;年营业规模达到1亿元,且增幅达到8%、10%、15%及以上的,分别给予5万、8万、10万元奖励;年营业规模达到0.5亿元,且增幅达到10%、15%、20%及以上的,分别给予1万、3万、5万元奖励。
(三)武汉硚口区“小进限”奖励
各街道、开发区新增首次纳入限额以上统计的商贸企业,按每户3万元标准给予奖励。本条奖励作为市级“小进限”奖励政策的区级配套政策,用于街道、开发区统计工作的开支和补贴,奖励名单以市级名单为准。
鼓励大型商业综合体(市场)、平台型招商企业、街区引进或培育限额以上商贸企业,每新增1个纳入限额以上统计的商贸企业对上述引进或培育主体给予1万元奖励,单个主体可获奖励最高不超过15万元,奖励名单以市级名单为准。
(四)武汉硚口区品牌首店奖励
鼓励大型商业综合体、专业市场、街区引进品牌首店,每引进一家经认定的国际顶级品牌首店、国家一线品牌首店、华中首店、武汉首店分别对运营主体奖励8万元、5万元、3万元、1万元。
(五)特色商业街区奖励
支持发展夜经济消费,经相关部门认定为夜经济消费场所的经营主体一次性奖励10万元。
支持特色商业街区改造提升,经认定为国家级、省级步行街及特色商业街区的,对经营或管理主体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
支持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打造,经验收通过的国家级、省级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对所属街道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用于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的开支。
(六)武汉硚口区新零售奖励
对总部注册在我区的新零售企业,每净增1家纳入到总部统计的直营店、加盟店按1万元、5000元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每年奖励不超过15万元;对总部注册在我区的大型连锁商贸企业,每净增1家纳入到总部统计的直营店、加盟店按3万元、1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每年奖励不超过30万元。
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发展,对新获评的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对在一年中同时获得两个以上(含两个)命名的,一次性奖励按所获最高级奖励;限额以上传统大型商贸零售企业在第三方平台开展网络销售,当年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经审计确认后,按照企业当年平台入驻和宣传费用10%的比例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当年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经审计确认后,按照企业当年平台入驻和宣传费用20%的比例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8万元;当年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达到1亿元以上,经审计确认后,按照企业当年平台入驻和宣传费用30%的比例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5万元。
(七)武汉硚口区老字号奖励
推动老字号创新发展,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商务部门命名的老字号企业,一次性奖励15万元、10万元、5万元。对在一年中同时获得两个以上(含两个)命名的,一次性奖励按所获最高级奖励。
(八)武汉硚口区企业参展奖励
对组织参加省、市、区政府或商务部门认可的境内外各类商品展览会、博览会、交易会(如进博会、广交会、华交会、中博会等展会)的企业给予奖励,境外参展的每个标准展位(以9平方米计)资助50%展位费,最高扶持金额不超过1万元;境内参展的每个标准展位(以9平方米计)资助50%展位费,最高扶持金额不超过0.5万元。
(九)武汉硚口区外贸进出口奖励
对新引进的外贸企业,首年度进出口额度达到2亿元、5亿元、10亿元(以武汉海关统计数据为准),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8万元、20万元、40万元。
对年度进出口额1000万-3000万美元(含)、3000万美元-5000万美元(含)、5000万美元-1亿美元(含)、1亿美元以上的外贸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奖励。同时按照上年度基数,对同比增量部分按照每增加1美元奖励0.01元人民币的标准,给予增量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十)武汉硚口区打造跨境电商标杆园区奖励
对经市商务部门认定的跨境电商标杆园区,在市级资金下达后给予园区运营主体350万元的运营补贴。
对入驻跨境电商标杆园区的企业按照入驻企业实际租赁面积房租(不含税金、物业管理费)的30%给予连续三年的补贴。
鼓励中小微企业和传统外贸企业“触网上线”,对年度跨境电商进出口额(省、市商务部门认定的跨境电商业务海关数据)首次超过50万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鼓励跨境电商企业“做大做强”,对年度跨境电商进出口额(省、市商务部门认定的跨境电商业务海关数据)首次超过5000万元、1亿元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万元。
三、武汉硚口区促进现代商贸业发展奖励申报程序
奖励资金申报及发放由区商务局牵头组织实施,每年初,符合条件的企业向经营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申报;街道办事处将初审意见报送区商务局汇总,由区商务局报区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审定;区财政局按照审定意见,将奖励资金兑现各申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