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申报湖北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看过来了,本文整理了有关申报条件、申报程序及工作要求等有关内容,湖北省的企业单位可以了解一下,有什么疑问的地方欢迎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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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条件
申报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湖北省内注册及生产经营的法人企业;
(二)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附件1)《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领域范围(服务贸易类)》(附件2)中的一种或多种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采用先进技术或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取得的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
(三)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占企业职工总数的50%以上;
(四)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不低于企业当年总收入的35%。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是指企业根据境外单位与其签订的委托合同,由本企业或其直接转包的企业为境外单位提供《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范围(试行)》《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领域范围(服务贸易类》中所规定的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计算机和信息服务、研究开发和技术服务、文化技术服务、中医药医疗服务,而从上述境外单位取得的收入。
二、申报程序
1.“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填报
企业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点击“服务事项”找到“中心业务办理平台”,点击“办理入口”注册填报。各申报企业应按要求逐项填写,并准备相关材料,填写完毕后提交待审核。
2.提交书面资料
企业将加盖公章的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5)按要求装订成册,并将加盖公章的申报表和所有证明材料扫描成一个PDF电子文件存入光盘,报送至所在市(州)科技局,东湖高新区内企业将材料送至东湖高新区管委会(纸质材料一式3份、光盘1份)。各市(州)科技局、东湖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对所辖地企业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初步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推荐,同时填写《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推荐上报汇总表》(附件6),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后连同纸质材料一式2份报送至省科技厅高新处。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科技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工作,主动会同当地商务、财政、税务和发展改革部门加大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做好对申报企业的业务指导与培训,提高申报质量。
(二)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作出承诺,申请表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方可报送。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将取消其评审资格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