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申报条件及流程哪些?合肥市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有没有奖补?关于这些,合肥市企业申报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可随时咨询小编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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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包括制造业企业,或制造业企业牵头联合上下游企业、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科研院所等组成的联合体。
(二)申报主体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近三年经济效益较好且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
(三) 申报主体应当具备推进标准应用试点建设的专职标准化团队会人员,具有实施标准应用的基础设施。
(四)申报主体已开展相关智能制造标准(包括国家、行业、地方、团体、 企业等标准)应用工作,取得初步效果。
(五) 申报主体愿意主动配合开展现场评估和宣传总结,积极推广标准 应用经验。
(六) 申报主体近三年未发生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特大环境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
合肥市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申报流程:
1.申报主体应通过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线上申报,纸质版材料应与网上填报内容一致。申报材料参考《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附件2)和《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任务》(附件3)编写。
2.各地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建立会商机制,联合财政、市场监管主管部门组织对本地区申报项目进行推荐。推荐单位应完成线上审核,按推荐项目优先顺序填写推荐汇总表,将纸质版申报书(附件4)、推荐汇总表(附件5)各1份,分别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发展司)。
3.各省(区、市)推荐的优秀场景和示范工厂申报主体分别不超过30个和10个。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的优秀场景和示范工厂申报主体分别不超过15个和5个。中央企业通过所在地推荐。推荐工作应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优先推荐基础条件好、成长性好、示范性强的项目,并充分考虑行业覆盖面。
4.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财政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遴选并公布智能制造优秀场景名单和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单位名单,待示范工厂揭榜单位完成揭榜任务后(揭榜名单公布之日起不超过2年),组织开展成效评估,择优发布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名单。
5.推荐单位应当加强对最终入选项目的指导和服务,并给予优先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示范工厂培育基础上创建智能制造先行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