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小编将为大家介绍温江区药械进出口公共服务平台服务使用补贴申报条件、材料、时间要求等内容,详情如下,看完之后对于该项目还有疑问,或是想要了解更多申报内容,可以直接致电咨询,政策小编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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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依据
《成都市温江区推动“三医融合”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温府发〔2021〕8号)第二十三条方向二。
二、支持对象
本政策所扶持的对象为工商注册登记、税务解缴、统计报表在温江区,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制度健全、实行独立核算的医学、医疗、医药、大数据/AI领域企业。
三、支持标准
按照年度内实际支付费用的70%,每年给予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使用补贴。
四、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在申报年度内有偿使用经认定的药械进出口公共服务平台提供的服务,并支付服务费用。
五、申报材料
1.成都市温江区商务局出具的药械进出口公共服务平台认定证明;
2.与经认定的药械进出口公共服务平台签订的服务证明或协议(复印件);
3.实际发生服务的专项审计报告、付款凭证、记账凭证(复印件);
4.实际发生服务的专项审计报告支付发票;
5.诚信申报承诺书(加盖企业鲜章)。
其它说明
申报本政策条款不受地方经济贡献限制;
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
自药械进出口公共服务平台取得认定证明起至政策有效期届满期间,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申报该条款。
六、申报受理时间
项目集中申报时间为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4月30日,逾期未申报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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