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企业单位关注以下内容,希望您的企业更好的发展。小编现将本政策的支持方向和申报条件、程序总结如下,希望对你的申报工作有所帮助。如有申报意向或了解更多申报内容可以扫微信小程序自助了解或电话(18715034835)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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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湖南省来湘投资企业奖励
(一)适用对象
在我省域内注册的企业,且属于省外(境外)投资者 个人、企业、机构来湘投资项目
(二)支持措施
对世界500强来湘新设立中国区总部,且注册资 本在2000万元以上的,最高奖励其在湘企业1000万元; 来湘新设立企业(集团)总部的,按“一事一议”方式对 其在湘企业给予支持。对中国500强、民营500强来湘新 设立企业(集团)总部,且实际到位资金在1亿元以上的, 最高奖励其在湘企业1000万元。对行业领军企业来湘新设立企业(集团)总部、世界500强来湘新设立区域总部, 且注册资本在2000万元以上的,最高奖励其在湘企业500 万元。对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民营500强、行业领 军企业来湘新设立功能性总部的,最高奖励其在湘企业 300万元。
对实际到位资金(不含外方股东贷款,下同)超 过3000万美元的外资项目(不含房地产业、金融类项目, 下同)和实际到位资金超过2亿元的内资先进制造业项目, 按其当年实际到位资金1%的比例给予奖励,最高奖励 1000万元。
对两年内吸引5家以上企业抱团产业转移来湘,且投资总额在5亿元以上,到位资金达到投资总额的30% 以上或投产率达到50%以上的产业园区(含市场化开发的 园中园)给予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500万元。
对新租赁标准厂房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租期三 年以上的投产企业,根据当年实缴租金情况给予一次性奖 补。
对新引进年进出口实绩5000万美元以上且有较大 产业带动能力的外贸实体企业,_次性奖励200万元。
对湘商上市企业集团总部整体回迁的,最高给予 1000万元人民币奖励;对湘商上市企业功能性总部回迁 的,最高给予300万元人民币奖励。
(三)政策依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 湖南省进一步 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38 号);
《湖南省关于进一步实施精准招商的若干意见》(湘商发〔2022〕16号)。
(四)申请途径
省商务厅、省财政厅招商引资项目申报通知
(五)申请材料
见每年的申报通知(可在湖南省商务厅官网査询)
二、湖南省来湘设立总部领军企业奖励补助
(一)适用对象
在湖南设立总部的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民营500 强和行业领军企业
(二)支持措施
对世界500强来湘新设立中国区总部,且注册资 本在2000万元以上的,最高奖励其在湘企业1000万元; 来湘新设立企业(集团)总部的,按“一事一议”方式对 其在湘企业给予支持。
对中国500强、民营500强来湘新设立企业(集 团)总部,且实际到位资金在1亿元以上的,最高奖励其 在湘企业1000万元。
对行业领军企业来湘新设立企业(集团)总部、 世界500强来湘新设立区域总部,且注册资本在2000万元 以上的,最高奖励其在湘企业500万元。
对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民营500强、行业 领军企业来湘新设立功能性总部的,最高奖励其在湘企业 300万元。
(三)政策依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进一步加 强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38 号)
(四)申请途径
向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申请
(五)申请材料
按照市州每年的申报通知规定执行
三、湖南省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奖励补贴
(一)适用对象
在湖南投资建设重大项目的企业
(二)支持措施
对实际到位资金(不含外方股东贷款,下同)超 过3000万美元的外资项目(不含房地产业、金融类项目, 下同)和实际到位资金超过2亿元的内资先进制造业项目, 按其当年实际到位资金1%的比例给予奖励,最高奖励 1000万元。
对世界500强、全球行业前50强龙头企业新设实 际到位外资金额超过1亿美元的项目,中国500强、民营 500强、国内行业前10强龙头企业新设实际到位内资金额 超过10亿元的先进制造业项目,按“一事一议”方式给予 支持。
对县市区或园区引进世界500强、中国500强、 民营500强企业首次落户湖南的,每个项目分别奖励300 万元、200万元、100万元。
(三)政策依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进一步加 强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38 号)
(四)申请途径
向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申请
(五)申请材料
按照市州每年的申报通知规定执行
四、湖南省对外投资合作项目贷款贴息奖励补贴
(一)适用对象
对企业为从事境外投资和对外承包工程,用于项目经 营的中长期贷款(]年期及以上的贷款)以及疫情期间企 业用于境外项目的贷款给与贴息补贴
(二)支持措施
人民币贷款补贴率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 率,实际利率低于基准利率的,不超过实际利率;外币贷 款补贴率不超过3%,实际利率低于3%的,不超过实际利 率;补贴比例不超过同期贷款实际发生费用的50%,对联 盟抱团项目核心企业的补贴比例在一般项目补贴标准的基 础上可再上浮30%(±浮后的实际补贴比例不超过50% )o
(三)政策依据
《湖南省商务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对外 投资合作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湘商外经〔2022〕1号)
(四)申请途径
向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申请
(五)申请材料
按照市州每年的申报通知规定执行。
五、湖南省对外投资合作重点培育项目前期费用奖励补贴
(一)适用对象
经申请认定的湖南省对外投资合作重点培育项目,给 与前期费用支持,支持资金用于企业“走出去”市场开拓
(二)支持措施
经省商务厅、省财政厅认定为湖南省对外投资合作重 点培育项目的,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三)政策依据
《湖南省商务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对外 投资合作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湘商外经〔2022〕1号)
(四)申请途径
向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申请
(五)申请材料
按照市州每年的申报通知规定执行
六、湖南省“一带一路”重大项目奖励补助
(一)适用对象
企业通过绿地投资、跨国并购实施的5亿元以上国 家鼓励类对外直接投资项目;
湖南工程企业完成营业额10亿元以上海外总承包 项目或20亿元以上分包项目且带动我省产品出口。
(二)支持措施
根据相关情况对企业给予不超过4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政策依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发〔2018〕13号)
(四)申请途径
向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申请
(五)申请材料
按照市州每年的申报通知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