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韩城市科技局,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11月18日,科技部火炬中心印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2〕194号),为做好申报推荐工作,形成示范带动效应,更好服务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按照《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国科发区 〔2018〕300号)和科技部火炬中心通知要求组织开展,推荐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注册成立日期须在2019年10月31日之前。
二、孵化机构申报采用网上方式,按要求登录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相关信息。登录账号密码与科技企业孵化器火炬统计账号密码一致。
三、各科技管理部门要动员辖区内孵化机构积极申报,做好实地审核及推荐工作。省科技厅按要求组织专家评审和实地核查抽查。对在申报和评审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将取消其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资格,并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
四、对评审合格且拟推荐的科技企业孵化器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孵化器的法人主体名称、孵化场地地址及面积、在孵/毕业企业数量及名单。公示无异议的,报送至科技部火炬中心。
五、请各相关单位于2022年12月2日前,将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函、申报材料(包括附件1、附件2,附件1需在线填报完成后下载打印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纸质原件各二份)报送至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D31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