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十四五”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以及《江苏省工业大数据发展实施意见》,我厅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省级工业大数据应用能力评估工作,经地方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厅内会审、网上公示等环节,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3家园区通过评估,现予以公布。
请有关地区工信局(大数据产业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指导和服务,请纳入工业大数据应用示范区的园区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进一步汇聚区域、行业优势资源,加快区内企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进程,促进工业经济向数据驱动型发展模式转变,构建有利于工业大数据发展的良好环境,提升工业大数据创新能力和应用水平。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12月16日